关于开展全国水利院校第九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人:朱琳 发布日期:2019-04-12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水利院校第九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的通知》(水教协﹝2019﹞6 号)及《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非毕业班在读学生

二、评选类别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分为十个类别,分别是:学业成绩、道德风尚、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技能拓展、实践调研、文化艺术、体育锻炼、社会服务和校园贡献,每一类别对应的称号分别为:学业之星、尚德之星、科研之星、创业之星、博才之星、实践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公益之星和奉献之星。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升自身思想觉悟水平,具备实事求是、诚信勤奋、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所学专业、乐观进取,勇于不断开拓创新,在校期间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水利类专业的一方面或多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评比类别的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

、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1)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

(2)材料提交方式: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71731354@qq.com注明:年级+姓名(学号)+水利未来之星评选材料,纸质版交至地环大楼D104学工部

3044am永利集团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civilfdy@mail.sysu.edu.cn,注明:年级+姓名(学号)+水利未来之星评选材料,纸质版交至珠海校区行政楼3044am永利集团301。

(2)提交材料包括: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之星申报表》(附件2);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之星申报汇总表》(附件3);

《投票学生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4);

15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以及所涉及的主要奖项、荣誉、专利的证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近期电子照片和胶质照片各一张。参加学业成绩类评比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学院组织评审

3、学院公示推荐候选名单

4、学校审核确认推荐名单

5、根据《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事项

1、为避免各院校推荐的参评对象过于集中于某些评比类别,全国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和参评对象资质条件,酌情对参评类别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活动有序、高效、均衡的开展。

2、获得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相关奖项的学生,若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处分者,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项。

3、联系人

孔老师 02084112453(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朱老师 0756-3668584(3044am永利集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3044am永利集团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之星申报表》

附件3:《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之星申报汇总表》

附件4:《投票学生代表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为全面展现当代水利类专业大学生新风貌、以广大水利学子笃学敦行的精神激励人、以创新创业的业绩鼓舞人、以文化艺术的魅力感染人,进而引导全国水利类专业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鼓励水利学子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同时也为积极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更多、更好的素质过硬、能力出众、道德高尚的水利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的评选对象为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水利类专业本科非毕业班在读学生。

    二、评选类别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分为十个类别,分别是:学业成绩、道德风尚、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技能拓展、实践调研、文化艺术、体育锻炼、社会服务和校园贡献,每一类别对应的称号分别为:学业之星、尚德之星、科研之星、创业之星、博才之星、实践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公益之星和奉献之星。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升自身思想觉悟水平,具备实事求是、诚信勤奋、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所学专业、乐观进取,勇于不断开拓创新,在校期间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水利类专业的一方面或多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评比类别的具体要求如下:

学业成绩类: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为专业或年级前三,专业基础课成绩达到优秀以上;平时学习认真、积极进取,其刻苦学习、勇于钻研的精神为老师和同学所认同,有良好的课堂表现,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中所遇到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业方面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的同时,能够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且相关事迹十分突出者。

道德风尚类: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并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身体力行:精神上追求进步,有明确且健康的价值取向,心理健康,有崇高的人生理想,在困难、挫折和压力面前表现出顽强毅力和拼搏精神;行动上不断学习以求境界提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热心帮助他人,努力为有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积极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并做出重要贡献,弘扬社会正气,有见义勇为表现且事迹突出者。

科研创新类:发扬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精神,积极思考、认真研究、勇于实践,基于水利专业知识开展各种学术研究和应用研究,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备优秀的科研团队协作能力;其科研成果参加过校级以上专业知识竞赛、设计大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其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效益者。

创业实践类:关注国计民生,了解经济动向,体恤父母,经济上追求独立,利用所学知识积极参加创业实践,有坚定的创业意志、卓越的创新能力,其创业规划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积极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得到评委认可并取得优异成绩;学习之余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在创业过程中发扬吃苦耐劳、勤奋务实的精神,取得一定成功并热心指导帮助同学创业且事迹突出者。

技能拓展类:学好水利类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同时,不断追求知识结构的拓宽、学术视野的延伸和社会技能的拓展,在某些行业或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具备扎实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并掌握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认证;学以致用、努力创新,既锻炼自我也以一技之长帮助身边同学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相关专业问题,积极参加相关的技能大赛,表现优秀且取得突出成绩者。

实践调研类:关注时事热点,关心社会动态,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情怀,有良好的探究现象、分析问题、解释问题的研究能力,具备一定的社会调查技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能够充分融入实践调研团队,深入实践调研,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其实践成果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在实践过程中有典型事迹并起到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者。

文化艺术类:热爱生活,有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热爱文学和各类艺术活动,努力提升文化艺术修养,积极参与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重大文艺赛事或活动中表现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者;提高自身文艺修养的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者。

体育竞技类: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追求卓越的毅力和决心,努力达成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的平衡,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竞技水平,积极参与各种体育锻炼,踊跃参加各类体育竞技活动,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重大体育赛事或活动中表现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和高超体育竞技水准的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和体育竞技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者。

社会服务类:情系国家、感恩社会,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拥有良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和实干精神,以纯洁爱心和感恩之心回馈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深入到需要帮助的人群之中,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发挥专业技能或爱好特长,加入重大活动志愿者团队,成功完成志愿者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校园贡献类:具备强烈的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同学,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在校园工作中任劳任怨,拥有良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和实干精神,热心服务同学,作为班干部或学校各级学生自治组织骨干成员,能够在老师和同学间建起一座交流沟通的桥梁,在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科专业和谐和解决同学困难等方面表现优秀,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大力赞誉和广泛认可,做出卓越贡献并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者;在发展自身兴趣爱好的同时,作为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骨干成员,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和活跃校园氛围等方面,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优秀的校园文化,带动了同学兴趣爱好的拓展,在学校享有较高威信,受到同学们的广泛好评,努力服务同学且有突出事迹者。

以上评选标准中,除学业成绩类以外,其余类别参评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良好或以上。

    四、评选办法

    1、参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各开设有水利类专业的院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并进行公开选拔,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每校1至2人,参评类别由各学校自行决定。

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工作于每年3-5月份开展,参评对象需填写《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表》,经所在院校审核批准后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3、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开设候选人风采网络展示平台,评选期间参评对象的各项参选资料公布于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网站地址:http://sljzw.hhu.edu.cn/fenhui/index.html、 http://sljzw.hhu.edu.cn/index.html。

4、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参评候选人进行第一轮评审,按照相应标准每个类别评选出3位,共30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评选。第二轮评选由来自各水利院校的学生代表投票完成,学生代表由各水利院校自行推荐,每校限5人。学生代表依照相应标准,每个类别中评选1位,共10位,最终按照票数多少排序确定获奖者。

5、候选人和获奖者名单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确定为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的获奖者。

    五、奖励办法

1、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分类别评选出10名未来水利之星,同时按类评选出十佳未来水利之星提名奖20名。

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称号,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举行颁奖仪式。

3、获奖名单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

1、申报纸质材料除所填表格外需提供的材料有:15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中涉及的主要奖项、荣誉、专利的证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近期电子照片和胶质照片各一张。参加学业成绩类评比时需提供加盖相应公章的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为避免各院校推荐的参评对象过于集中于某些评比类别,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和参评对象资质条件,酌情对参评类别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活动有序、高效、均衡的开展。

3、获得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相关奖项的学生,若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处分者,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项